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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提示
作者:金元 | 来源:zhangj | 点击数:1407 | 日期:2011-01-31


    1.;今日CU1104合约持仓超过12万手,但未超过14万手,按交易规则及春节期间市场风控通知,当日保证金比例为;20%;下一交易日限仓比例:期货公司会员为;15%,非期货公司会员为;10%,客户为;5%。;\r\n
    2.;今日RU1105合约持仓超过16万手,但未超过20万手,按交易规则及春节期间市场风控通知,当日保证金比例为;20%;下一交易日限仓比例:期货公司会员为;15%,非期货公司会员为;10%,客户为;5%。;\r\n
    3.;今日ZN1104合约持仓超过16万手,按交易规则及春节期间市场风控通知,当日保证金比例为;20%;下一交易日限仓比例:期货公司会员为;15%,非期货公司会员为;10%,客户为;5%。;\r\n
    4.;下一交易日新上市合约:Fu1202的挂盘基准价为5085元/吨,涨/跌停板幅度为12%\r\n
    5、根据交易规则上海的ru1103、au1103合约持仓保证金调整为20%;cu1102、al1102、zn1102、rb1102、wr1102、fu1103保证金调整为20%,au1102保证金调整为30%;大连的p1102、v1102、l1102合约持仓保证金调整为30%;郑州的PTA102合约保证金调整为30%。;\r\n
    6、根据《关于2011年“春节”休市期间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调整通知》,上海期货交易所:自2011年1月31日收盘结算时起,铜、铝、线材、黄金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水平由原比例提高至11%;橡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水平由原比例提高至14%;锌、螺纹钢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水平由原比例提高至13%。2011年2月1日起,铜、铝、锌、螺纹钢、线材、黄金、天然橡胶和燃料油期货各合约的涨跌幅度限制扩大至7%。大连商品交易所:春节期间,大连商品交易所各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原比例不变。;\r\n
    自2011年2月1日起,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玉米、豆油、棕榈油、聚乙烯和聚氯乙烯各合约的涨跌停板扩大至7%。郑州商品交易所:春节期间,郑州商品交易所硬麦、PTA、菜籽油、早籼稻各合约交易保证金水平及涨跌停板幅度不做调整。自2011年1月31日收盘结算时起,白糖和一号棉花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提高至13%,涨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提高至8%;自2010年1月31日收盘结算时起,优质强筋小麦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提高至11%,涨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提高至7%;从2011年1月27日结算时起上海所有品种一般合约公司保证金调整为20%;大连所有品种一般合约公司保证金调整为18%;郑州的白砂糖和棉花一般合约公司保证金调整为22%,早籼稻不变,其余调整为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