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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大连商品交易所期权业务指南》和《大连商品交易所期权做市商业务指南》的通知
作者:大连商品交易所 | 来源:大连商品交易所 | 点击数:3048 | 日期:2019-01-03


    大商所发〔2018〕537号

    各会员单位、做市商:

      为进一步加强期权业务管理,明确并规范相关业务流程,我所对《期货公司豆粕期权业务指南》、《豆粕期权做市商业务指南》进行了修订,并分别更名为《大连商品交易所期权业务指南》、《大连商品交易所期权做市商业务指南》。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是根据业务规则最新修改,对相关内容进行更新;二是根据期权行权及对冲系统功能的优化,细化结算业务操作相关内容;三是完善相关表述,增强指南的通用性。现予以发布,自2019年1月2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1:大连商品交易所期权业务指南.docx

      附件2:大连商品交易所期权做市商业务指南.docx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