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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金融知识普及月”宣传(一)
作者:金元期货 | 来源:金元期货 | 点击数:3855 | 日期:2019-09-23


    反洗钱案例——地下钱庄

    2017 73日,中国人民银行韶关中心支行移送一条可疑交易线索到韶关市公安局经侦部门。2011815日,一个名叫钟某城的珠海人在韶关市某金融机构开设了一个账户,该账户从2011年至2012年期间,主要接受彭某等人的资金转入或现金存入。2013年至2015年期间,账户没有发生任何交易,只有系统计息、扣取短信费、年费等。但是到了2016年,全年突然发生121笔交易,而且资金交易快入快出,涉及人民币高达9853.89万元。资金去向大多是转到珠海客户或在珠海ATM取现,基本无余额沉淀,从种种迹象判断该账户涉嫌地下钱庄交易。

    接到线报后,韶关市公安局于816日将此案定为8.16”非法经营案(地下钱庄)。经查证,该账户采用从澳门涉赌资金转账的方式进行转移。201618日,彭某每次携人民币前往澳门,先将赌资转入钟某某为其开立的转账账户,再由犯罪团伙多名成员通过多次转账将彭某的赌资(人民币)兑换成港币,在澳门交付给彭某。案件中绝大多数汇兑都是通过在银行以不同人的名义开通账户进行转账汇款等操作,为了掩盖资金来源,该地下钱庄使用多人身份证开户,操纵者非法买入、窃取两百多人的身份证件来开设虚假账户。

    这个地下钱庄规模庞大,涉案人多达10000余名,通过控制非法虚假账户148个,遍及广东、湖南、福建、宁夏等全国20多个省份,金额达200多亿元。

    案例分析

    该地下钱庄案是一桩典型的跨境汇兑外币洗钱案。犯罪集团内外勾结,主动招揽,从而完成有需求的客户与地下钱庄的对接。地下钱庄在境内外都有合伙人,从而实现境内外协助,资金各自循环,具体过程为境内客户将钱交给地下钱庄,境内合伙人及时通知境外合伙人,按照汇率将相应数额的外币转入客户指定的境外银行账户,如果客户要将境外账户的钱转入境内账户,操作过程则相反。

    “收取的手续费低、汇款时间快、汇款额上不封顶,而且不会过问资金来源去向。”是地下钱庄存在和发展的重要原因。地下钱庄的交易特点决定了其隐蔽性。该案例属于典型的“境内人民币、境外外币平行交割”的“对敲型”地下钱庄。从表面看,境内的人民币留在境内,境外的外币也没有入境,但实际的交易已经完成,这种地下钱庄,使得资金在境内外实行单向循环,没有发生物流流动,这样一来监管机构就很难对该笔资金进行追踪。

     

    反洗钱案例——电信诈骗

     

    深圳破特大电信诈骗案 诈骗团伙找洗钱团伙“帮忙”

    通过QQ盗号骗得3500余万元巨款,却一时无法“消化”这么多资金,诈骗团伙决定寻求洗钱团伙帮助将资金转走。不过,警方及时冻结账户并追查到诈骗资金,一举将诈骗团伙和洗钱团伙成员抓获归案。

    记者今天从广东省深圳市警方获悉,2015年12月,深圳警方破获了全国单笔诈骗金额最大的电信诈骗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8名。

    “老总”QQ指挥转账

    2015年12月10日,深圳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李某被骗3505万元。

    据李某介绍,当时,他正在香港,突然收到公司高层领导的QQ信息称,公司招投标急需一笔担保金,要求李某在1小时内将资金转到指定账户。由于自己身在香港,且是公司高层领导的指示,李某未经核实就将3505万元资金转到指定账户。

    第二天,李某回到位于深圳福田的公司后,李某找到领导核实情况才发现被骗,于是报警。此时距离案发已经24小时。

    接到报案后,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华强北派出所立即向深圳市局、分局上报相关情况,并第一时间开展现场调查取证工作和紧急冻结。警方紧急成立专案组,组织华强北派出所案件侦查队副队长李博等精干警力立即展开侦办工作。

    警银联动冻结可疑资金

    此案涉案金额巨大,按照以往电信诈骗案件惯例,被骗金额往往在很短时间内便分散至无数个账户,嫌疑人在第一时间内通过最底层账户将款项取走。而此案报案时间已经滞后了24小时。

    在深圳市公安局反信息诈骗中心协助下,专案组启动警银协作机制,在银行成功冻结涉案资金1150余万元。

    之后十余个小时内,办案民警连续冻结犯罪嫌疑人在8家银行开设的73个账户,共冻结涉案资金人民币4800余万元。

    在办理冻结的同时,专案组很快获悉嫌疑人很可能在广西宾阳和福建泉州出现。

    在确定以上两处地方后,专案组民警迅速前往广西、福建两地开展抓捕工作。

    诈骗团伙找洗钱团伙“帮忙”

    “诈骗团伙一时半会儿无法取走3505万元资金,于是决定找福建泉州的洗钱团伙,将资金顺利转走。”李博说。

    广西专案组根据线索提供的情况,又分为了广西宾阳组、广西南宁组、广西凭祥组分别开展工作。

    2015年12月15日,广西宾阳组抓获犯罪嫌疑人唐某。目前,唐某被刑事拘留。

    南宁组经过侦查,于2015年12月16日抓获犯罪嫌疑人纪某、杨某、覃某、刘某,随后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

    2015年12月14日,广西凭祥组抓获两名犯罪嫌疑人,其交代上线是一名在越南购买价值50万元红木家具的中国买家,身份不详,但可以确认此人和洗钱团伙有联系。目前,两人亦被刑事拘留。

     

    在广西组民警开展侦查工作的同时,福建泉州组分别于2015年12月16日、17日、18日、19日抓获4名取款套现的杨姓犯罪嫌疑人。目前,4人都已被刑事拘留。

    经过将近一个月的侦查,警方在此案中共查询涉案账号200余个,冻结奖金4800余万元,初步掌握了涉案资金的流向。截至目前,此案已经抓获嫌疑人28名,另有11名已掌握身份信息的嫌疑人已办理网上追逃。 

    案情分析

    随着银行卡、ATM、POS机、网上银行、网络支付等现代化支付手段的普及,一系列新型诈骗手段纷纷出现,给人民群众利益造成了巨大侵害。目前,诈骗洗钱有电信诈骗、银行卡诈骗两种类型,其特点如下:

    一是电信诈骗持续高发。电信诈骗常利用冒充“公检法”、网络购物、重金求子、假冒QQ好友、机票改签、网络投资等手法实施。诈骗资金链条一般包括上游、中游、下游三个流转环节,每一环节均对应一组个人账户。各组账户由诈骗团伙实际控制,数量较多,在不同时间段被用于资金流转的不同环节,发挥不同作用。上游账户负责接收被害人资金,呈现分散转入、集中转出特征,资金快进快出,不留余额,资金来源多为中老年人;中游账户负责资金过度、拆分、转移资金,呈现分散转入、分散转出特征,转出单笔资金多控制住1万元以下;下游账户负责通过境内外ATM以每日最大额度取现,境外取现地点多为中国台湾地区及东南亚国家;而账户测试贯穿于三组账户使用过程,用于测试账户能否正常使用及网上银行渠道是否畅通。

    二是银行卡诈骗案件层出不穷。案件主要涉及银行卡盗刷,其手法为非法复制被害人银行卡实施盗刷,或非法窃取被害人身份信息和手机信息后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盗刷。此类犯罪手段网络化、结构团伙化、成员分散化程度高,整个过程属于互联网的非接触性犯罪,团伙成员遍布各地,犯罪行为扩散快,案件侦办难度大。